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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1977

    1977年6月2日,乌兰夫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1977年8月1日,乌兰夫同志回呼和浩特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 

    1977年8月19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7年9月,乌兰夫同志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应邀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友好访问。

1978

    1978年3月5日,乌兰夫在北京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8年3月8日,乌兰夫在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上,当选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8年11月,乌兰夫同志率中国代表团访问埃及、苏丹、土耳其等三国,进一步增进了中国同亚非国家的友谊和经济往来。 

1979

    1979年7月10日,乌兰夫主持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会议。 

    1979年9月29日,乌兰夫出席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 


1980

    1980年8月29日,乌兰夫出席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的第一次会议,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任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 

1981

    1981年至1984年,乌兰夫同志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个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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