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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1959

    1959年4月28,乌兰夫同志在北京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周恩来总理提名,被国家主席刘少奇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和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9年5月2日,乌兰夫同志出席中苏友好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在大会上讲了话。被选为第三届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副会长。 

1960

    1960年1月26日,乌兰夫同志在《内蒙古日报》上发表为蒙文版《实践》创刊号而写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的红旗》一文。 

    1960年11月2日,乌兰夫同志被中共中央任命为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

1962

    1962年5月,乌兰夫同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5周年庆祝活动。 

1963

    1963年6月5日乌兰夫同志被中共中央批准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书记、常委。 

1964

    1964年9月27日,乌兰夫在呼和浩特市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内蒙古自治区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4年10月1日,乌兰夫同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首都70万人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5周年而举行的盛大集会,并检阅了游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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