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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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交流

论乌兰夫加强民族团结思想

 TIME : 2018-08-10    浏览次数 : 41916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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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夫在创立和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中,在主持中央民族工作、解决全国性民族问题的实践中,在其位、谋其政、悟其道、使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使毛泽东民族团结思想具体化,提出一系列民族团结观点,构成为民族团结思想的理论体系,为丰富和发展党的民族团结理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乌兰夫把我国各民族的团结诠释为“团结,包括全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自治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民族内部的团结。”认为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团结,是各民族获得解放、发展和繁荣的基本保证,是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是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了一整套加强民族团结的理论、政策、原则、措施,对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本文旨在简略而粗浅的论述乌兰夫加强民族团结思想,抛砖引玉。

一、巩固与发展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三个基础。

       1966年2月4日,乌兰夫在内蒙古自治区贫农、下中农和贫苦牧民、不富裕牧民代表大会,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农牧民生产者代表会议,农牧业科学实践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开幕式上的报告中提出了“进一步巩固与发展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三个基础。”这三个基础,是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和文化基础。第一,乌兰夫在阐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基础的核心,从组织上、思想上把党建设好,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使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确认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四项基本原则,明确写道:“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第二,乌兰夫在阐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时,认为搞好经济建设,打好经济基础,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鉴于从历史上产生农牧矛盾是民族关系上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乌兰夫指出,认真贯彻执行农牧林结合、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各有重点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就会变农牧矛盾为农牧互相支援、互相促进,蒙古族和汉族人民之间也就形成了亲如兄弟、互相依赖,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第三,乌兰夫在阐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文化基础时,认为发展民族文化,对于提高人民的科学知识、文化水平,提高整个民族因素,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民族间的团结与合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乌兰夫特别强调在自治区通行蒙汉两种语言具有促进民族团结的作用时,指出:“如果在蒙汉杂居区,蒙古人学会汉文汉语,汉人学会蒙文蒙语,就更有利于互相进行文化交流和生产经验的交流,更有利于蒙汉各族劳动人民感情上的接近,更有利于民族平等、亲密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二、“必须加强本民族干部之间、各民族干部之间、各地区干部之间的团结。”

       乌兰夫为什么强调必须加强本民族干部之间、各民族干部之间、各地区干部之间的团结呢?这是基于乌兰夫认为干部团结是民族团结的关键;加强蒙汉各族干部的团结,是蒙汉各族人民团结的关键;加强各种干部之间的团结,特别是加强党员干部之间的团结,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关键。

       为加强本民族之间、各民族干部之间、各地区干部之间的团结,乌兰夫总结干部工作经验,提出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正确认识对干部培养、提拔、使用的问题。1962年底,乌兰夫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干部培养、提拔、使用上的不同认识,提出:“首先要把观点摆对,要用正确的主张、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认清各民族干部的现状,是在内蒙古革命和建设的发展进程中,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条件和革命建设事业发展需要而逐步培养提拔起来的。只有这样,才能认清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只能从革命的利益出发,也就是从党的利益,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除此以外,不能有什么别的标准。二是各民族干部互相尊重、互相团结。搞好团结是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双方的事,首先从汉族干部来说,应当主动帮助少数民族干部,照顾少数民族干部生活,同少数民族干部搞好团结。同时,从少数民族干部来说,也应当帮助汉族干部了解、熟悉和掌握少数民族情况,同汉族干部搞好团结。在相互团结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三是“在蒙汉干部安排上,一般蒙古族干部任盟长,汉族干部任书记,蒙古族干部在行政方面负责的多,汉族干部在党的工作方面负责的多。”各尽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和带领蒙汉各族干部搞好自治区各盟市、各部门的工作。

三、认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使自治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让能够忠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充分掌握当地民族特点,深刻理解当地民族心理的当地民族的干部自主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乌兰夫说:“事实证明,只要认真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积极培养、坚决依靠和放手使用民族干部,我们就能变民族猜疑为民族信任,化民族隔阂为民族团结。”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达到各民族团结合作。这表明,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的制度保证。

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民族问题。

       早在50年前,乌兰夫在《不断发展我国各民族的大团结》一文中就已经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民族问题,说:“为了进一步巩固祖国统一和发展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应当照顾各民族的特点,正确处理在人民内部发生的各种民族问题。”乌兰夫在解决人民内部民族问题的实践中,提出了解决这种问题的方针、方式、方法和措施。一是用教育说服的方式解决蒙汉民族问题。蒙汉民族的不团结,这是长期历史的产物。国民党政府对蒙古民族长期实行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日本帝国主义侵入我国蒙古族地区,统治蒙古民族,并采取“扬蒙抑汉”的政策,麻痹蒙古人民,加深了蒙汉间的矛盾。在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中,乌兰夫认为,解决蒙汉间的矛盾,达到蒙汉团结,“要经过长期的教育说服才能解决。”通过教育说服,使蒙汉群众认识到,蒙汉两族不团结是国民党大汉族主义者与德王等统治阶级所造成的,是日本帝国主义挑拨而发展起来的。只有蒙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斗,各族人民获解放,才会使蒙汉民族永远亲密团结。二是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1951年11月,乌兰夫在绥远省干部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了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十六字方针时说:“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是: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解放后,在原绥远地区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较为突出的有两个问题,一是土地问题,二是农牧矛盾问题。因此,应当正确认识历史,批判地对待历史,在蒙汉两利、农牧两利、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民族形式,调解和处理民族问题,达到蒙汉团结。三是采取团结的方针,调节的方式,解决民族间具体的矛盾。在中共领导下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中,在旗县交界、蒙汉杂居的地方,曾经出现过因牛马群吃庄稼、打草、捡粪、清算斗争、减租减息而引发蒙汉农牧民间个别的矛盾、摩擦纠纷。对这些个别的摩擦纠纷,乌兰夫提出了“应当团结的方针、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由农牧双方派干部下去共同进行调查研究,查明事实真相,找出事发根源,共同商定适当的解决办法,然后召开双方群众联欢大会,进行蒙汉团结教育。从而化解矛盾,团结一致,共同反对国民党政府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云南、海南等亚热带民族地区兴办橡胶农场,有的地区不注意招收和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工人和科技干部,不考虑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引发因当地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在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等地林区,有的国营林场采伐林木,不吸收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当工人,不注意帮助“靠山吃山”的少数民族群众安排生产生活,引发同当地乡村政府的争执。乌兰夫认为“民族团结有具体内容”,提出:“我们应当大量吸收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工厂、农场、林场的工作。”采取这种措施,既能解决工、农、林场(厂)的劳动力的问题,融洽了场社关系,农林、猎林关系,又培养了少数民族工人和技术干部,加强了民族团结,可谓“一举多得”。

五、对各族干部和群众坚持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坚持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

       早在50年前,乌兰夫就提出,为巩固祖国统一和发展各民族团结,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进行无产阶级民族观的教育。“十年动乱”结束后,在拨乱反正中,乌兰夫坚持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在20世纪60年代初,乌兰夫又指出,为了不断增强干部团结和民族团结,对各族人民特别是各族干部,经常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思想。

       乌兰夫认为,中国各民族对祖国的缔造和建设都有贡献,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民族很多,祖国只有一个,只有国家发展了各民族才能发展;全国各民族,首先要爱国,要有爱国主义,要增强国家的观念。乌兰夫为是“中国人”而充满自豪感。1979年12月4日,乌兰夫接见在印藏胞上层人士参观团时的谈话中说:“这里在座的同志就有好几个民族,但都是中国人。我是蒙古族,首先是中国人,其次才是中国的蒙古人。杨静仁同志是回族,首先是中国人,然后才是中国的回族。杨东生同志是藏族,藏族亦如此。”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对自己的祖国的热爱和忠诚,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思想基础。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社会主义时期的爱国主义,就是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和忠诚,就是献身于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炙热情怀、凌云壮志和实际行动,成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力量源泉。

       无产阶级民族观,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就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民族观,就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的指导思想。党的民族政策,是开展民族工作,调整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行为准则。坚持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点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提高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就能够为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