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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简介

       乌兰夫,曾用名云泽、云时雨、化名陈云章,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赛村一个蒙古族农民家庭,青少年时期接受进步思想,积极投身于反帝爱国学生运动。1923年考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在李大钊等共产党人引导下,接受了马列主义,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0月,受中共北方区委选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8年提前半年从中山大学毕业,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东方大学担任教学翻译。

  1929年6月,乌兰夫受组织委派回内蒙古西部地区开展工作。7月,共产国际驻蒙古人民共和国代表阿莫嘎耶夫决定组建中共西蒙工委,乌兰夫先后任组织委员、书记。他在中共西蒙工委工作期间,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农民协会,开展军运工作,培养革命干部,使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革命斗争得到恢复和发展。抗日战争爆发后,乌兰夫打入蒙旗保安总队(后改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三师),担任部队的政治部代理主任、中共地下党务委员会书记。他带领该部队多次击退了日伪军的进攻,为巩固伊克昭盟抗日根据地,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北大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936年2月,与云继先等人秘密策动蒙政会蒙旗保安队举行“百灵庙暴动”,打击了蒙古族上层卖国分子,振奋了内蒙古人民的抗日精神,为建立蒙古族抗日武装做出了贡献。

  1941年8月,乌兰夫同志赴延安工作,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处处长,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团结各民族共同抗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派乌兰夫同志回到内蒙古工作。他根据党的指示,解决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的问题,

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乌兰夫当选为执委会主席兼军事部长。在他的领导下,于1946年、1947年主持召开了内蒙古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四·三会议”和“五·一大会”,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乌兰夫领导全区各民族人民顺利完成了农村的土地改革,并提出一系列切合实际的牧区政策,团结了各民族各阶层人士,使生产迅速发展起来。在此期间,他指挥部队消灭内蒙古地区的土匪和反动武装,巩固了后方根据地,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根据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倾尽全力领导内蒙古的工作,使内蒙古逐步形成了“东林、西铁、南粮、北牧、遍地煤”的现代化经济布局,出现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模范自治区”。

  建国后乌兰夫同志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省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内蒙古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四届、五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

  文革结束后,乌兰夫调至中央工作,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他不顾年高体弱,在1981年—1984年间,亲自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该法于198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这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对健全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乌兰夫同志的一生,是为民族的彻底解放忘我奋斗的一生,是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光辉业绩将永载史册,他永远活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